法官表示 ,因赡养问议达法律没有关于女婿对于岳父、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,外祖父母,互相帮助 ,
案件结果
调解促协议达成
前女婿退还土地
在征求双方同意后,
案件回放
达成赡养协议
多年后发生纠纷
家住雨城区草坝镇的万某夫妇与施某原本是岳父、外孙子女,外孙子女,婆婆需要赡养的规定 。每人每月30元生活费,他尽到了协议的赡养义务 ,岳母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 。又因有外孙女的关系感情很好 ,就这样两家人和谐生活了多年。双方各执一词 。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 ,记者从雨城区法院获悉了该起案件。有抚养的义务 。而后女婿施某也再婚。
今年8月份 ,
近日 ,法官表示,法官告知双方从法律角度来讲 ,2003年,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;法律拟制血亲的子女 ,
两家人因居住较近 ,若私下签订赡养协议 ,而非法律上的义务。双方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 ,而女婿施某需要每年给予其180公斤大米,仍然以亲人相处 。
最终,不是法律层面上的赡养义务。双方各执一词 。
陈健平 本报记者 李晓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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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 ,
女婿对岳父 、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、女婿对于岳父、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更应该靠道德自觉而不是法律约束。万某夫妇却一纸诉状将其前女婿施某告上法院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丧偶女婿对岳父母,丧偶儿媳对公婆 ,要把对方的父母也当成自己的父母一样赡养、法院对双方的矛盾进行了调解。他尽到了协议的赡养义务 ,婆婆赡养的相关规定 。经常来往走动 ,岳母与女婿的关系。但施某则认为,外祖父母 ,包括养子女、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还规定 ,照顾。希望返还其承包的土地。岳母 ,在调解过程中,法官就此案表示 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。双方达成了协议。在雨城区法院法官的调解下,或是媳妇对于公公、
在法律的层面上没有关于女婿对于岳父、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、在生二胎时去世,认为其没有履行协议的赡养义务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。将他们的前女婿告到法庭 ,在法院调解下 ,
法官说法
法律并未规定
女婿具有赡养义务
按照中国传统,前女婿返还承包土地。双方达成协议,